日期:2025-07-23 13:29:30
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明确2025年国谈期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将进入申报程序,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同步谈判。
破除创新药支付壁垒,让企业获得应有回报,是医药创新与投资大会持续关注多年的重点议题,历届大会都有众多专家学者及企业负责人对此深入探讨。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制定正是破除支付壁垒的关键一步。
为迎接创投大会第十年,本届创投大会特开设“我与创投大会的十年之约”专栏【点击参与活动】,与参会同仁一同回顾十年医药创新发展史,共忆大会现场的闪光片段。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学教授 -
胡善联
本次在专栏分享参会经历的是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医药政策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学教授胡善联。胡善联从事公共卫生和卫生事业研究60余年,曾任第一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世界卫生组织卫生政策和系统研究联盟理事,多项研究成果、政策建议被国家采纳,转化为改革措施或政策意见。
商保目录建立阶段,惠民保将起到重要的过渡作用
提问:商保的加入对健全价格机制有哪些意义?
胡善联:创新药往往投入高,研发时间长,失败几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它相对高昂的定价,例如百万元一针的天价抗癌药CAR-T等等。但近年来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尽管近几年来国家乙类医保目录纳入新药的速度不断加快,仍有不少创新药被其“拒之门外”,诸多新药获批但仍无法实现商业化落地。创新药支付端遇到瓶颈,导致企业无法获得正常回报,后继研发乏力。
从产业角度观察,国家对创新药的支持初始依托政府投资,但如今多由企业自主承担研发费用。近年投资环境趋冷,此模式已面临挑战。建立多元支付体系并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一直是行业内的重要呼声。
2025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的设立逐渐明晰,为行业带来积极信号,从源头上缓解“支付瓶颈”问题。目前,创新药支付标准尚未正式出台,商业保险的加入有助于完善创新药价格机制,保障企业收益;企业获利后可再投入研发,形成产业良性循环。同时,此举能加速新药商业化进程,使更多患者获益。
提问:近期商保目录的制定已有了进展,未来商业健康保险如何在医疗机构进行布局?
胡善联: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及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几个层次。基本医保作为社会保障基石,主要满足基本医疗需求;非基本医疗领域应由商保补充,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我国患者就医仍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商业健康保险需依据场景差异化布局:除了将高端医疗险在私立医疗机构布局外,也需要将更多的补充型商业健康险产品,如探索企业职工团体险等,覆盖到更广阔的公立体系。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制定商保创新药目录,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入选药品进行把关。
提问:此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称,为了加快创新药目录落地,下一步或将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惠民保、团险、百万医疗险等普惠型商业保险来支持、使用创新药目录,现有的哪些险种可以作为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落脚点进行推广?
胡善联: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业中占比较低,其发展需政策鼓励,惠民保将在过渡阶段起到重要的作用。商保险种在国际上应用广泛,惠民保在我国也已推广多年,医保部门背书支持其销售推广,多个城市开放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形成地方医保局与金融监管局共同指导的模式,商业保险公司对于商保创新药目录推行的配合度也会更高。惠民保的稳定运行不仅有利于商保创新药目录和基本医保目录的衔接,也可过渡至商业保险体系,保留空间给重疾险、百万险等险种。未来也要持续完善不同商业保险产品,同时维持惠民保基本运营,实现两者协同发展。
创新药,还是要走出去
提问:今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同步谈判,企业今年的筹备有哪些侧重点?
胡善联:与社保不同,商保目录根据各地筹资情况综合参考使用何种药品。比如各地的“惠民保”需要根据本地筹资水平考虑纳入哪些药品,同时也是非强制的。另一方面,7月1日发布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也明确,商保的创新药目录价格通过协商而定,而非谈判。这都需要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公司以及药企共同探索不同模式。
基本医保目录方面,企业需把握关键节点:1-3月聚焦药品进院工作,6月30日后启动新药申报,7-8月完成材料提交,9月进入谈判阶段。预计今年申报量会比去年增加,约300余个。需重点关注双抗、ADC及单抗等生物药,以及剂型改良型化学药。
提问:如何建立符合创新全生命周期特点的价格管理准入政策,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发展?
胡善联:首先,今年重点加强南南合作,拓展中东和南亚市场,并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过去我们援助基建,如今不仅要对外援建,还要引入创新药制度体系,并提升仿制药质量。其次,我国是原料药出口大国,应稳固此地位。第三点至关重要:创新药必须出海,否则难以生存和发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持续出海累积经验,能提升成功率。付款机制上,可提高首付款和里程碑款项比例,以增强海外收益。在大中华地区销售权应保留,确保国内价格可控;避免“卖青苗”行为,明晰费用分摊与销售分成比例。源头创新能力强,前景乐观。
谈创投大会:期待听到更多中小企业的呼声
提问:今年是第十届创投大会,作为中国药促会医药政策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委,您曾多次出席大会政策相关论坛。对于今年的创投大会,您有哪些期待?
胡善联:创投大会的办会宗旨符合我国创新药产业的发展现状,契合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国内企业的品牌会议。我希望大会今后能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参与,“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助力中国创新药企再攀高峰。
胡善联于第七届创投大会医药政策分享论坛致辞
其次是希望看到更多国内的中小企业前来参会,与头部药企交流发展经验,帮助我国医药创新事业发展,产生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药企。
最后是希望大会能够发挥跨界的作用,特别是医疗技术专家层面,增加创新药物价值和药物经济学评价角度的讨论,深入产业多维视角,倾听各方关切。
为产业界提供关键战略决策参考。这种聚焦政策信号的务实态度,正是大会十年未变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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